一、项目编号:
二、项目名称:
三、相关当事人
序号 | 当事人 | 当事人地址 |
1 | 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|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万通中心23楼 |
四、基本情况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2〕18号)、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浙财采监〔2022〕7号)要求,我局对你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,现作出如下监督检查意见:
你公司在政府采购代理中存在的问题
(一)余杭街道义桥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外包项目: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,例如“评分项序号1-9”;未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合同,合同的具体条款未包括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;未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;未能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评标现场活动的音像资料。
(二)良渚街道垃圾袋采购项目: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,例如“评分项序号1、4、5”;未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合同;未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;未能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评标现场活动的音像资料。
(三)瓶窑老街景区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: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,例如“评分项序号1-6”;未能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评标现场活动的音像资料。
(四)良渚街道绿化养护项目(2021年-2022年)良渚区块: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,例如“评分项技术部分序号4”;未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合同,合同的具体条款未包括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;未能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评标现场活动的音像资料。
(五)仁和街道仁康区块安置房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服务采购项目: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,例如“评分项序号三”;评审因素的设定,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不相关,例如“投标文件制作质量0-3分”;未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合同,合同的具体条款未包括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;未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;未能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评标现场活动的音像资料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1.处理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,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三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六十九条第五款、第七十六条,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财库〔2016〕205号)第二部分之规定
2.处理结果:责令整改,限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
六、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:
2022年10月12日七、执法机关信息:
1.执法机关: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
2.联系人:杜国强
3.联系电话:0571-88728858